李超鹏机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
发布时间:

2026-06-10

李超鹏机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,现将李超鹏机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
 

项目名称:李超鹏机加工生产项目

项目地点: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秀水路(秀水路与凤新一路交界处东南侧165米处)

建设单位:李超鹏

建设内容:李超鹏机加工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秀水路(秀水路与凤新一路交界处东南侧165米处),项目占地面积2669.3m2,建筑面积2669.3m2。项目总投资45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,主要从事模架加工生产,年实际生产模架100万套。主要生产设备为20台锯床、40台铣床、15台加工中心、10台倒角机、8台磨床、1套天车、1台空压机。

 
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8日(20个工作日)

公示文本链接: 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Y2-YYRDAJivJaPHwWATR5A 

提取码:2rjj

 

联系人:李超鹏

联系电话:13825824161

 

 
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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